200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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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為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要求,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了農機補貼投入,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40億元,比上年翻一番,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農牧業縣(場)。
據介紹,財政部、農業部已于2月25日向地方預撥了資金,以滿足農業災后重建和春耕生產需要,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年農機具購置補貼投入規模由2007年的20億元增加到40億元。縣均投入也將相應增加。補貼機具種類由7大類24種增加到9大類33種。在此基礎上,允許各省自行增加5種其它機具列入年度補貼目錄,使用中央資金進行補貼。
同時,補貼標準適當提高。按照分類管理單機補貼上限的辦法,一般類型農業機械繼續執行單機補貼最高限額為5萬元的規定,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和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補貼限額提高到8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補貼限額提高到20萬元。補貼機具經銷商須由農機生產企業推薦,經省級農機主管部門依據準入資格條件審定后發布實施。
農業部要求各地農機部門抓緊組織開展各項補貼工作,使農機補貼資金盡快兌現到位,確保補貼機具在春耕備耕和災區恢復生產中發揮有效作用。同時,發揮補貼政策的宏觀調控作用,引導農民購置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機具,進一步改善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推動農機裝備制造業的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