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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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業界廣泛關注的農機行業準入和市場推出機制終于塵埃落定。5月26日,《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由工信部公示,這是一個具有歷史性的事件,標志著農機工業步入準入管理通道。也是在《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頒布10個月以后,國家加強農機工業行業管理的又一重大舉措。
改革開放以后,農機工業是最先打破計劃經濟模式進入市場經濟的制造業,這一期間主要由市場配置資源。2004年以后,國家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有力地拉動了農機市場的發展,而隨著補貼規模和范圍的逐年擴大,農機工業配置資源的話語權逐步交由補貼主導。實施準入制度的呼聲是在本世紀初,原因是農機工業在市場競爭中形成的大而不強的問題難以有效得到解決;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后,由于世界糧食價格持續堅挺,農機工業的戰略地位顯著提高,由農機生產大國向農機制造強國轉變的要求,使實施準入的呼聲愈加強烈;2010年7月,國務院《意見》首次將準入寫進了文件,農機行業準入從此進入了倒計時。從世界上看,準入制度的實施,是一個國家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國家為了保證產業安全、加快產業升級、提高產業競爭力的宏觀管理行為,在競爭性強的行業中普遍采用。從實踐看,準入制度也是實現競爭性產業由小變大、由弱變強的必由之路。
提起農機行業準入,能與之對照的是汽車行業的公告制度。然而,此準入與彼公告截然如同。按照工信部的構想,農機行業準入制度與汽車行業的公告管理制度有本質的不同,他是引導性的,而非強制性的。所謂引導性,就是主要考察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以行政手段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政策支持,引導企業完善自身結構,提升制造水平。例如,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為其產品開發、技術改造、銷售網絡建設等活動提供財力支持。據了解,在準入制度正式公布以后,具體的實施細則將會出臺,內容是對準入制度的細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大前提是盡量不給企業增加負擔。
如何正確理解農機行業準入制度?重要的是農機行業的準入并非限制,而是鼓勵、規范和扶持。準入辦法中指出,國家鼓勵和支持生產企業開發生產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標準與安全生產規程。對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國家和地方各有關部門給予相關政策支持。準入遵循的原則是,鼓勵技術進步、規范競爭行為、促進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
至于實施準入的目的,在準入辦法中做了這樣描述:加強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管理,規范行業市場秩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保護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制造企業科技投入的積極性。因此,可以理解為,農機行業的準入實際是一個原則性的準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