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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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購置補貼是黨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內容。實施9年來,制度不斷完善,操作基本規范,成效十分顯著。2004-2012年,中央財政共投入補貼資金744.7億元,帶動地方和農民投入2187.9億元,補貼購置各類農機具2272.6萬臺(套),受益農民達1822.5萬戶,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累計提高了24.5個百分點,相當于之前35年的增幅,有力提升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速了農業現代化進程,為實現糧食生產“九連增”、農民增收“九連快”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拉動了內需,振興了農機工業,2012年規模以上農機工業總產值達3382億元,連續6年保持20%左右的增速,我國已成為全球農機制造第一大國。
2013年,為加快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確保補貼機具在春耕生產中發揮有效作用,財政部已于2012年9月30日將2013年中央財政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0億元指標提前通知各省,農業部、財政部于1月23日聯合印發了《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并于2月26日召開全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對2013年及今后一個時期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目前,絕大多數省份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已報農業部、財政部備案,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陸續啟動實施。與2012年相比,今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了創新完善:
一是倡導各省繼續開展“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資金兌付方式試點。從2012年試點成效看,“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補貼資金兌現方式能夠讓農民更加直觀地感受到了補貼政策的實惠,有效避免機型推薦、補貼資金結算等環節權力尋租。2013年鼓勵具備條件的省份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要求制定并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緩解農民籌資壓力,縮短補貼兌付時間,讓農民群眾更加滿意。
二是強化信息公開,確保陽光操作。在《指導意見》中將政策信息公開要求具體細化、量化和規范化,重點明確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限等,把政策宣傳到村,公開到戶到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加強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農業部將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列入延伸績效管理考核內容,按季度抽查并通報抽查結果,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也要定期組織抽查并通報結果。
三是突出補貼重點,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根據農機化發展實際,按照“大穩定小調整”和“有進有出”原則,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由2012年的180個品目調整為175個品目。各省可選擇部分自選品目納入補貼范圍,但自選品目須報農業部備案審查,防止出現地方保護和權力尋租。進一步提高大型棉花采摘機等薄弱環節機具補貼限額,引導農民購置高性能、大馬力、復式作業農業機械。允許各省可以將價格較低的機具不列入中央財政資金補貼范圍。鼓勵各省根據資金總量,選擇部分農業生產急需的薄弱環節機具品目在省域內滿足所有農民申購需求。繼續在山西等11個省份開展報廢更新補貼試點,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互銜接,同步實施,促進老舊機具報廢。
四是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嚴懲違規行為。明確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密切合作,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地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補貼工作監督檢查、補貼機具抽查核實工作;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實施中必須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強化責任意識,推行“誰辦理、誰負責,誰核實、誰負責”問責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做到凡報必查、一查到底,發現問題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嚴格執行補貼產品生產及經銷企業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實行黑名單制,重拳打擊違法違規操作行為。
下一步,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將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各項規定和紀律要求,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快實施進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科學高效規范廉潔實施,真正使農民得實惠、企業得發展、政府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