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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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重大農業機械裝備申報國家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價
國家發改委于2012年先后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和評估報告編制大綱(試行)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13]428號)。為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立了初步的穩評機制。自此國家發改委重大項目穩評制度開始建立。國家發改委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高度重視,為了幫助各地方、部門、企業和工程咨詢機構更好地理解掌握上述文件精神,委托中國工程咨詢協會于近期先后舉辦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培訓工作。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中國工程咨詢協會于2013年3月11至13日在北京中土大廈成功舉辦了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首期培訓班。后續的培訓班在逐漸籌辦中。由此可見對該項工作的推進力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文件要求,國家發改委審批、核準或者核報國務院審批、核準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適用于該辦法。在編寫國家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時,社會穩定風險分析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需設獨立篇章編寫。這就說明繼能評、環評之后,項目的申報又需進行穩評了。今后重大農業機械裝備申報國家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