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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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業機械的發展過程
原始時期:原始社會的簡易農具標志著我國農業機械的起源,在《齊民要術》、《耒耜經》等古籍中有所記載。耒耜——一種早期的耕地工具,在我國新石器時代(約公元前5000—前3000)出現。發展到公元前13世紀,擁有了銅犁頭為主的牛耕。隨著古代農業的發展,公元前3世紀的春秋戰國時期,鐵、木制農具已經在農業的耕種、收獲、生產與加工的各個方面廣泛應用。一些原始社會農具的基本原理至今仍在部分農業機械中應用。
建國1949—1980年:在中央及地方政府農業機械化的政策與方針引導下,初步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的一套比較完整的農業機械保障服務體系,廣大農民群眾對于應用農用機械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積極投身農業機械的初始建設當中,使得我國的農業機械有了基礎性的進步。這其中包括第一拖拉機制造廠、天津拖拉機制造廠、鞍山紅旗拖拉機廠等一批早期的農業機械制造骨干企業。
1981—1995年:土地經營權的主體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變成了農民本人。由于國家在農業機械上的扶持力度和優惠慢慢降低,農業機械的發展步入暫時的“窘境”。1983年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農民個體購買、使用農業機械來改變這種情況。此后,農業機械的發展又步入正軌。根據當時農民購買、操作農業機械的能力有限以及農業機械應用小型化的特點,農業機械的生產模式有所側重,重點生產小型、應用廣泛的農業機械,因此這一類農業機械在該進程中得到了一定的發展。
1996—2003年: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隨著城市化進程發展,農村出現“進城熱”的現象,大量勞動力開始向城市轉移,導致農村勞動力出現了季節性短缺。為改善此類情況,經過國家農業部等部委的決策,在1996年,開始對小麥進行規模化的跨區域機械收割。市場引導下,中國特色的農業機械道路形成了。
2004年以來:這一進程從2004年頒布的《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開始,這一里程碑式的進步,在促進和保障農業機械化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一系列的法治保障,根本上促進了農業機械的發展,加快了農業現代化進程,對社會主義建設的進程產生了深遠影響。我國的農業機械的發展方向 我國迅速發展的農業機械在過去的時期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隨著農村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機械化操作的趨勢的增強,農業機械的發展方向也會發生改變。結合市場需求,我國的農業機械向著高效智能、節約環保、舒適便捷和個性、專用性方向發展,是必然的選擇。
未來發展方向——向節能環保發展
一直以來,我國的農業機械采用的是一種高投入的粗放型生產方式,依賴傳統的設計方法,以高能源、資源消耗來得到較低的生產效益,同時對環境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壞。未來的農業機械通過增加環保節能設計,向低能耗、環保型方向發展,向智能高效發展,向舒適便捷發展,向個性、專用性發展;綜合用戶的使用范圍、使用習慣及地域等方面進行設計研發;通過提高生產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實現農業的全面可持續發展。(來源:中國農機網)